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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pril 28 时间认识一个人的时间越长,是不是就应该了解越深呢?不是。还有一个重要因素,就是在单位时间里接触的多少,貌似可以叫做“交往密度”(不晓得有没有这个词)。而在时间轴上,越近的时间里的接触比越久远的时间里的接触越有价值。这就是为什么人会决定跟认识才一年的恋人牵手过一辈子,而跟同窗数载的儿时同学在聚会上相对无言。二十年较之一年,此时完全不胜在长度。
所以近期我在两件看似无关的事上犯了同一个错误,就是低估了时间对人的巨大的改变功能,这里的人,既是别人,也是我自己。 我以为跟甲君很熟,多年的交情不会败在任何人和事面前。可是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现我有点天真,他有点过分。所谓友谊,经不起开篇的热络收场的敷衍。 我以为跟已君不熟,做个普通朋友无关痛痒。可是半年一年倏忽而过,某天我突然发现曾经说过的话变得可笑而遥远,进退两难。 所以说,人千万不可以太自大,人怎么能够征服自然呢?你怎么能犟得过时间?它无声无息地,就修改了你的逻辑,或者撞痛了你的心。 April 18 更好的地方早上收到HR群发的邮件,我还没有意识到里面那个当事人就是我认识的那个男生。公司大了,有些人只认得脸,有些人只记得名字,相同的英文名一抓一把,也没人在乎谁是谁。
可是究竟是什么事让年轻轻的他这么想不开呢?他有没有想过身边的人——父母、朋友,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? 我甚至想,如果我们曾经在地铁上再多聊一会儿,或许我能察觉些什么,或者能开导他一下,当然我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。我们不算太熟,也许他承受了某种难言的压力,也许事出有因没人阻止得了,我只是可惜,总抹不去他那张带着笑的脸庞。昨天我们还打过招呼,一如平常。 Andy说,也许他去了一个更好的地方;如果他觉得活着很痛苦,为什么不在心里给予他成全?可现在的我还是坚持认为,放弃生命的人是可耻的。 本来想写一些美好的事,可是实在没有心情,最近愈来愈懒写日志。时间总是不够用,人常常很浮躁,努力克制想要吵架的情绪。谁来告诉我应该怎么做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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